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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RoHS正式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(GB 26572-2025)
2025-09-03
2025年8月1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(GB 26572-2025),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,并全面替代推荐性标准GB/T 26572-2011,这标志着中国RoHS正式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对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该标准是中国RoHS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,其技术内容基于对我国相关政策、法规,以及行业有害物质替代技术现状和趋势的分析,对GB/T 26572-2011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》与SJ/T 11364-2024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》两项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融合和完善。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,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绿色材料研发和生产工艺改进的投入,激发创新活力,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。技术落后、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可能面临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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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 新增3项SVHC评议物质
2025-09-03
2025年9月1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公布对3项SVHC意向物质展开公众评议,公众评议将于2025年10月16日结束,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。加上2025年06月27日公布的1项评议物质“十溴二苯乙烷”,共有4项评议物质。如这4项物质通过评议将被加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,将成为第35批SVHC物质。
EACH法规((EC) No 1907/2006)是欧盟关于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的法规,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,是迄今为止欧盟颁布的最复杂的化学品法规,旨在管控化学品及使用化学品的产品。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,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。
若投放欧盟市场的“物品”中含有浓度>0.1%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义务;
若“物品”中含有>0.1%SVHC候选物质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>1吨/年时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;
且2021年1月5日起,根据欧盟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((EU) 2018/851)的要求,若“物品”中含有>0.1%SVHC候选物质,欧盟境内的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。